北京1月、2月应缴的社保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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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将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及权益。

  根据北京关于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有关规定,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并及时向社会通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