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信披多次违规被责令改正 三名高管吃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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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晚,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新海)一口气发布多则公告。其中,因信披多次违规,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亦斌等三名高管收到警示函。

  江苏监管局称,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西通家)及陕西通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州通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通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并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除2017年一笔1亿元委托贷款外,其它关联交易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2018年半年报中未进行披露,涉及金额4367.91万元。

  按规定,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事项应在2019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2019年2月28日业绩快报前,未对资产进行相应的实质性减值测试。在年审会计师发现减值迹象后,公司3月中旬才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2019年4月27日,公司修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2亿元。公司存在资产减值测试不及时,业绩预测与实际报表数据差异较大,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此外,2018年2月,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泰达)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公司未及时披露该承诺事项,直至2018年5月3日才披露。2018年11月,公司实际控人张亦斌控制的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竞集团)受让湖南泰达持有的陕西通家32440.19万股股份,取得37.07%股权。海竞集团与湖南泰达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了湖南泰达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的金额和期限,为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2016年7月30日,公司《关于对深圳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了陕西通家2016年有32家在手订单,把部分失效合同披露为在手状态

  对此,江苏监管局决定,对*ST新海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新海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同日(5日),*ST新海对此作出回应,称对监管关注函高度重视,会尽快就监管关注函中所提出问题认真作出书面回复并及时公告 。

  此外,*ST新海5日还发布关于公司董监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亦斌、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磊、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戴巍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