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奥克斯空调被罚十万元

  • 时间:
  • 浏览:1034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做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公开举报称,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该举报随即引起社会关注。2019年6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个型号空调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举报材料,当天决定予以立案。

  根据该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奥克斯品牌系列空调按国家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相关规定,在空调上加施经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能源效率标识。其中型号为KFR-35GW/ZC+2的空调,能源效率标识上标注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能效等级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