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可申请两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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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为学习生活费用发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两项资助。

  生活补助方面,补助范围是国家和自治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是初中住宿学生年生均1250元,初中非住宿学生年生均625元。小学住宿学生年生均1000元,小学非住宿学生年生均500元。补助方式是家长只需要在新学年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否则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学生生活补助费将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在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方面,补助范围是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补助标准为除了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0.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以外,其余在校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5.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和一顿营养午餐。补助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