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拟谴责睿日投资等宜通世纪交易对手方和业绩补偿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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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16日发布《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方炎林、李培勇、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樟树市睿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齐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涉嫌违规,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公告中提到,上述5方作为宜通世纪科技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和业绩补偿承诺方,存在涉嫌违反深交所《创业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11.11.1条规定行为,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还提到,因深交所无法与上述5方取得联系,以公告形式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深交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