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抽检124批次食品不合格 水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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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农批市场和重点餐饮专项食品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5期)。通告指出,抽检合格样品2476批次、不合格样品12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2%。

  通告指出,2019年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农批市场和重点餐饮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检。本次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抽检场所覆盖浙江全省11个市,主要包括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中型餐饮用餐单位及小杂食店等。

  根据通告,截至2020年1月,本次专项共计完成抽检26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76批次、不合格样品12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2%。其中,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全部合格。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不合格食品涉及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发现40批次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2.2%。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诺氟沙星、地西泮等。其中,检出恩诺沙星超标24批次,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水产养殖户在用药后没有留足够的休药期,或者商贩在运输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

  二是餐饮环节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超标。餐饮食品发现4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6%,均为即食海蜇中铝的残留量超标。海蜇加工过程通常会用到明矾等物质用来脱水、防腐。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又名明矾)和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残留量为500mg/kg。餐饮环节即食海蜇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餐饮企业在使用盐渍海蜇(半成品)制作凉菜时未按照操作规范执行,海蜇冲洗时间不足导致其中的铝的残留量不符合相关标准。

  三是酱腌菜中食品添加剂超标。发现酱腌菜中食品添加剂超标30批次,其中防腐剂超标23批次,甜味剂超标7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和甜蜜素。酱腌菜中防腐剂和甜味剂超标的原因可能为企业对标准和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掌握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或者是为了使产品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或延长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通告明确,对本次专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中新经纬APP)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