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前门诊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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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通知》提出,在2020年底前,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我国计划在2021年底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包含公共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等14个业务子系统。其中,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又称为“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已于2020年5月初正式上线使用。

  通知要求,将分类指导北京、天津等12个试点省区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统筹地区、试点医药机构和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其他有条件、有意愿的省份,比如已基本实现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接口改造等,可在10月1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报送试点申请,11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12月底前经国家医保局验收后试运行。

  ■据新华社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