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仕技术IPO:营收净利齐下降 多项诉讼仲裁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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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1月24日)晚间,主营运动控制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菲仕技术”)科创板IPO被否。据科创板上市委审议会议结果公告,菲仕技术被否的原因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招股书显示,菲仕技术成立于2001年,是国内最早进入伺服电机行业的公司之一。近两年,公司将目光放到大火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并表示会将该业务作为公司日后的发展重点。

  事实上,早在公司上会前,本网记者就注意到,菲仕技术报告期内大力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并不顺利,相关业务呈现出毛利率低且持续大幅下滑,以及净利润大幅亏损、盈利质量较差等问题。此外,本网记者注意到,公司在信披材料中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诉讼及仲裁等事项,但裁判文书网却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项诉讼,以及一项专利被宣告无效、一项商标申请被驳回,这或许与上市委公告中提到的公司不符信披要求有关。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业绩波动较大,增长业务“停摆”

  波动较大、盈利不稳定是菲仕技术报告期内业绩的显著特征之一。招股书显示,在2018年-2020年期间,公司营收6.28亿元、8.41亿元、7.97亿元,净利润235.63万元、3249.54万元、2395.7万元,均呈波动趋势。

  其中,公司2019年、2020年的营收分别同比增长33.95%、﹣5.27%,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12.8倍、﹣26.28%,营收、净利增速双双由正转负。

  本网记者注意到,菲仕技术2019年8.4亿元营收较2018年6.28亿元营收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从营收0.4亿元增至2.26亿元的贡献。这其中,又以北汽新能源从0.35亿元到2.13亿元的大比例采购为主。

  但到了2020年,北汽新能源对菲仕技术的采购额缩水到不足2019年的1/3(约0.6亿元);2021年上半年,北汽已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与此同时,菲仕技术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同样同比缩水到近2019年的1/3;2021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营收接近去年全年营收的一半。

图片来源:wind数据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菲仕技术报告期内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呈现出低毛利、毛利率持续大幅下滑,以及严重亏损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0.44%、12.90%、4.20%和0.15%,净利润分别为-900.64万元、919.38万元、-1,646.40万元和-1,429.29万元。

  这种情况下,菲仕技术仍在为新能源汽车业务大额募投。招股书显示,本次IPO,公司拟募投资金16亿元,其中,6.5亿元的募资额拟用于“年产25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和动力总成项目”。

  招股书显示,菲仕技术2018年-2020年新能源产品的产能分别为2.6万台套、6.6万台套、6.8万台套。同期,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9.98%、103.40%、23.51%。2020年,公司相关业务的产能利用率远没有被释放。2021年上半年,27.19%的产能利用率仍维持在未释放水平。加上前述菲仕技术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下降、盈利质量较差等情形,公司仍大额募资扩产是否合理?

  据此,菲仕技术回复本网称“投项目新增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业务产能是公司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市场规模化效应尚未形成及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定型的情况下,确保公司能够赢取市场、竞争制胜的关键战略布局。”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新能源业务季度收入处于稳步回升趋势,下游主要客户合众汽车销售状况良好,公司具备一定规模的新能源业务在手订单。同时,公司新客户开拓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公司新能源业务未来发展奠定基础,且公司新增产能注重‘多合一’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由此,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和动力总成募投项目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财务数据调整大,多项诉讼仲裁未披露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菲仕技术离职员工将股份以非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在答上交所审核中心的意见落实函中表示,公司在2017年的员工离职条款中对员工激励计划存在“隐含服务期”的要求。基于此,公司对报告期内的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经此调整后,菲仕技术报告期各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了-41.9%、-7.92%、-7.31%、-13.62%。公司各期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了-54.07%、-7.35%、-9.14%、-39.91%,盈利指标影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菲仕技术于招股书中称,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但本网记者注意到,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起诉讼,公司存在实用新型专利和商标被仲裁无效及被驳回的情形。

  裁判文书网显示,菲仕技术报告期内的开庭公告多达99+,立案信息十余起。其中,菲仕技术曾在2017年3月集中起诉宁波兴泰科技侵害公司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而后又全部撤诉。2017年-2018年期间,公司又多次被宁波兴泰反诉“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及侵害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

  不仅如此,2018年-2020年期间,菲仕技术还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诉讼。在此期间,公司一项“一种伺服电机转子模块”的实用新型专利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3月宣布无效,一项“菲仕”商标申请被驳回。

图片:公司报告期内的涉诉情况,来源:wind数据

图片:公司“菲仕”商标申请被驳回;来源:裁判文书网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前面提到,“不符合信披要求”也是此次菲仕技术IPO被否的原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公司上会之前,本网记者就曾就上述问题向菲仕技术求证“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信披不合规”的情形,但菲仕技术仍回复本网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除了前述公司招股书中未曾进行披露的问题,本网记者注意到,菲仕技术在对上交所一些问询的回复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在对公司的首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菲仕技术说明研发人员的学历结构。对此,菲仕技术在审核问询回复函中称,公司“大学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发行人研发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80%”。

  事实上,菲仕技术在上述计算中,将“大专及以上学历”解释为“大学”。但根据教育法,学历教育是指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形式。“大学”是对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以及大学本科的统称,并不是确切的学历标准。

图片来源:公司问询回复函

  而本网记者据公司信披材料计算,菲仕技术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分别约为65%、56%、60%、59%,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占比平均约40%。值得注意的是,菲仕技术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占公司研发费用比平均达60%,为公司研发费用中最大占比的支出。

  业绩下滑、新业务开拓不理想却仍大额募投,加之公司信披存在问题,菲仕技术几乎把IPO过程中能踩的“雷”都踩了。公司未过会的主、客观原因都有,值得拟IPO企业借鉴。

(文章来源:中宏网)

文章来源: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