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紧闭环链条 促进标准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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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通讯员张宝城)日前,市安办制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推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一个目的”、盯紧“两种督导检查执法对象”、明确“检查三种情况执法标准”、做好“四类单位工作任务分工”,全力推动执法专项行动,为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保驾护航。

  《方案》明确,对企业和监管单位各重点督导执法检查七个方面。企业方面,重点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张清单”、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5S”可视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执法。监管单位方面,重点对企业摸底、“三张清单”、“红、橙、黄、蓝”动态监管、示范标杆企业培植、激励约束措施、宣传教育培训、按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创建提升等七个方面进行重点督导。

  《方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创建提升八个方面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准化创建提升。乡镇(街道)每个月随机抽查不低于20家生产经营单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每个月随机抽查不低于5家生产经营单位,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每个月随机抽查不低于10家生产经营单位,市、县两级安办要分阶段对创建提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督导检查执法内容开展创建提升,效果不理想,或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应通过发文予以告诫、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提升。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或采取措施后仍没有完成创建提升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加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发现无证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此次将综合运用警示通报、发函约谈、跟踪督办、执法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将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作为事故调查处理的一个重要方向,对有开展创建提升工作,履职到位的,将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理,对未开展创建提升或创建效果不理想,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将从严、从重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各项工作及时得到有效落实。

  市安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专项行动,拉紧“检查、督查、执法、处罚、整改”闭环链条,检查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度缓慢单位,执法处罚一批未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单位,关闭取缔一批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确保2022年全市基本完成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