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首套房住宅,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70%,首付占比不少于30%四月

选购首套房住宅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70%,首付占比不少于30%

四月八号,青岛公积金管理处公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员工家中应用公积金房贷买房的房贷首付比例做出要求,首套房首付占比不少于30%,二套房不少于40%。《通知》自今年5月9日起宣布执行,有效期限至2030年5月8日。

针对公积金房贷频次的评定,《通知》要求,二次申公积金借款,须还清初次公积金房贷,三次及之上公积金借款则终止审理。

针对贷款额及房贷首付比例,《通知》规定,选购首套房住宅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70%,首付占比不少于30%;选购二套住宅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60%,首付占比不少于40%;选购在建住宅的,房子总合同款没有配套费、装修费用等;选购再买卖住宅的,楼龄十年之上的,楼龄提升以五年为一档,首付占比相对提升10%。

针对最大贷款额,《通知》确立,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均合乎申公积金房贷存缴标准的,贷款最高信用额度为60万元;贷款申人仅自己合乎申公积金房贷存缴标准的,贷款最高信用额度为36万余元。据青岛公积金管理处官方网站讲解,该项取消了原来的“在建住宅与二手住宅、初次贷款申请与二次贷款申请的多元化最大贷款额”要求。

《通知》还要求,公积金房贷限期最多不超过三十年,另外不可超出贷款人距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再买卖购房贷款限期与楼龄之和最多不可超出三十年;贷款年限不可高过所买住宅的剩下农田使用年限。

在二套房贷款年利率上,《通知》明确提出,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期首套房年利率的1.1倍实行。据青岛公积金管理处官方网站讲解,该项取消了原来的“按二次公积金房贷年利率的1.1倍”要求。

下列是《通知》全篇:

青岛公积金管理处

有关确立住房公积金房贷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部、室,各管理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建设厅相关要求,适用存缴员工自住性买房要求,抑止项目投资外汇投机买房,维持和推动我区房地产业稳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经市公积金管理方法委vip会员今年第一次大会决议根据,对我区住房公积金房贷现行政策开展调节,实际事宜确立以下:

一、住宅去化率评定规范

我区公积金借款依照申员工家中(包含贷款申人、直系亲属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房地产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述的自己住住宅去化率开展评定。

(一)房子去化率的评定就是指拟买房家庭主要成员在当地范畴内所有自住住宅,以当地房地产单位出示的贷款人家中房子备案信息内容证实做为评定根据。当地房地产单位房子去化率保持数据信息连接网络可查,以查寻結果做为评定根据。

(二)员工家中未成年子女状况根据申人填好的《家庭成员关系承诺书》开展评定。

二、申公积金房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规范

贷款申人创建住宅个人公积金满12个月(即满三百六十五天),申借款时帐户是一切正常存缴情况,且在申借款的近12个月内,接连一切正常存缴12个月。贷款申人己婚,其直系亲属公积金缴存合乎贷款申请存缴规范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

(一)创建帐户满12个月的评定。

申人住宅个人公积金创建至贷款申请时段应是12个月(含)之上,且要满三百六十五天。

(二)在贷款申请的近12个月内,接连一切正常存缴12个月的评定。

1.在贷款申请时段,申人住宅个人公积金应是一切正常存缴情况,且不可未交。申人贷款申请时段在本月21日之后,企业前一个月公积金未存缴入帐的,视作未交。

2.申人到贷款申请的近12个月内,应接连一切正常存缴满12个月。

3.企业存有总体贷款逾期补交公积金个人行为,且另外合乎下列2个标准的,视作一切正常存缴:一是一次性补交3个月之内(含3个月)公积金,二是补交个人行为产生在自最开始未交月下月起3个月之内(含3个月);不符所述标准的企业贷款逾期补交及非企业总体贷款逾期补交(本人或一部分工作人员补交)的,视作异常存缴。

4.新报名参加工作中的员工若能出示劳动合同书等有关证实、加入员工若能出示劳动人事关联迁移等有关证实,且另外合乎下列2个标准的,视作一切正常存缴:一是企业为本人补交新报名参加工作中或加入3个月之内(含3个月)的公积金,二是补交个人行为产生在自报名参加工作中或加入本月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如出現企业为本人补交公积金超出3个月的,或补交个人行为产生在自报名参加工作中或加入本月起测算超出12个月的,视作异常存缴。

5.外地存缴公积金的员工,其个人公积金余额按照规定程序流程所有转到当地存缴后,外地、当地衔接起来合乎我区公积金房贷要求的存缴标准,且能出示原存缴地个人公积金管理处出示的本人个人公积金银行开户時间及存缴清单证实,应予审理。

6.部队转业干部从部队转业至地区企业工作中满12个月,按照规定在我区银行开户存缴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不未交(自复转至地区工作中本月起止贷款申请本月不未交),且按置企业与存缴个人公积金企业一致的,应予审理。

部队转业干部贷款申请时,除出示借款所需证明文件外,还应出示复转按置企业出示的上班时间证实、退伍军人事务局出示的党员干部证明信。

7.退伍军人在我区学生就业按置并已设立住宅公积金缴存帐户,将退伍时军队公积金余额所有存进我区存缴帐户,申公积金房贷时,依据军队出示有关的存缴证实,对比外地迁移延续贷款申请情况申请办理。

三、缴存基数的评定规范

缴存基数按系统软件记述并联系实际状况开展评定,市公积金管理处有权利规定员工增加出示缴存基数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缴存基数的调节与具体情况不符合的,依照调节前的缴存基数核准能贷信用额度。

(一)若申人或其直系亲属未按照规定時间调高缴存基数的,需出示相对本年度本人薪资证明文件。

(二)因调职调高缴存基数的,应出示与存缴关联一致的劳动人事关联迁移证实。

四、余额的评定规范

以员工贷款申请时段一切正常存缴的公积金余额为标准。

(一)一切正常存缴规范参考本通告“二、申公积金房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规范”实行。异常存缴的,存缴额度不列入余额测算范畴。

(二)合乎本通告“三、缴存基数的评定规范”要求情况的,存缴额度列入余额测算范畴。出現按原缴存基数核准能贷信用额度情况的,因调大缴存基数提升的存缴额差值,不列入余额测算范畴。

(三)员工存有少缴补交情况的,出示的证明文件与存缴状况相符合的,少缴补交额度可列入余额测算范畴。

(四)以转帐方法提取公积金用以付款选购经济发展可用住宅首付的,转帐获取信用额度中的一切正常存缴一部分可列入余额测算范畴。

(五)外地存缴公积金的员工,其个人公积金余额按照规定程序流程所有转到当地存缴后,贷款申请时要实行我区余额评定规范。

(六)部队转业干部,个人公积金余额以地区工作中生效日至贷款申请时段公积金余额为标准。

(七)经市公积金管理处认同的别的情况。

五、个人公积金贷款额测算

贷款额不高过下列四项数值和要求的最低值,以一万元为起始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明确(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均合乎申公积金房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规范,贷款额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款工作能力测算的贷款额。

计算方法为:贷款额=贷款人月存缴额的工资基数×还款工作能力指数×12×信用额度测算期限 直系亲属月存缴额的工资基数×还款工作能力指数×12×信用额度测算期限

1.公式计算中的“还款工作能力指数”为30%;

2.公式计算中的“信用额度测算期限”为贷款申人以及直系亲属申借款之时距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信用额度测算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年。

(二)按个人公积金一切正常存缴账户余额的倍率测算的贷款额。

1.贷款额依照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申借款时个人公积金一切正常存缴账户余额的15倍测算,贷款额测算时对余额设定5000元的起始点数,余额小于5000元的,按5000元测算。

对申符合要求总面积规范的经济发展可用购房贷款的,按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贷款申请时个人公积金一切正常存缴账户余额的20倍测算,贷款额测算时对余额设定一万元的起始点数,余额小于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测算。

2.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个人公积金一切正常存缴账户余额以青岛公积金管理处的评定为标准,异常存缴的公积金不记入一切正常存缴账户余额。

(三)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

1.选购首套房住宅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70%,首付占比不少于30%;

2.选购二套住宅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子总合同款的60%,首付占比不少于40%;

3.选购在建住宅的,房子总合同款没有配套费、装修费用等;选购再买卖住宅的(即二手房),楼龄十年之上(没有十年)的,楼龄提升以五年为一档,首付占比相对提升10%。

(四) 青岛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的最大贷款额。

1.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均合乎申公积金房贷存缴标准的,贷款最高信用额度为60万元。

2.贷款申人仅自己合乎申公积金房贷存缴标准的,贷款最高信用额度为36万余元。

六、有关贷款年限的要求

贷款年限以年的整数倍明确,最多不超过三十年,另外不可超出贷款人距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再买卖购房贷款限期与楼龄之和最多不可超出三十年;贷款年限不可高过所买住宅的剩下农田使用年限。

七、银行贷款利率要求

公积金银行贷款利率依照中央人民银行发布的法律规定年利率实行,如遇法律规定房贷利率调整,按中央人民银行要求调节。选购家中第二套住宅申公积金房贷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期公积金房贷年利率的1.1倍实行。

八、公积金房贷频次评定规范

公积金借款频次的评定,以员工家中为企业,以公积金综合性交易软件备案记述的信息内容为标准。二次申公积金房贷,须初次公积金房贷还清;三次及之上公积金借款终止审理。下列情况不评定借款频次:

(一)公积金借款所买住宅因大城市更新改造动迁或别的缘故,被政府部门统一征缴或认购的,则此笔公积金借款不评定频次。

(二)贷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房贷后,因借款抵押房屋的品质、总面积等难题产生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评定非购房者缘故并裁定或调处退房流程的,则此笔公积金借款不评定借款频次。

(三)贷款人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离婚,若借款所买住宅所属贷款人,则此笔公积金房贷,对贷款人的原直系亲属不评定借款频次;若借款所买住宅所属贷款人的原直系亲属并申请办理了贷款行为主体变动办理手续,则此笔公积金借款,对贷款人不评定借款频次。

九、再买卖住宅房子价钱的评定规范

(一)申请办理再买卖公积金借款的,申人需签定书面形式服务承诺。

(二)申申请办理再买卖住宅单纯性公积金房贷的,房子总合同款依据网签合同成交价明确。

(三)申申请办理再买卖住宅组合贷的,房子总合同款依据网签合同成交价和组合贷金融机构出示的住宅评定价钱就低明确。

(四)对所述二、三项房子总合同款有质疑的,市公积金管理处可授权委托房地产组织开展评定,并按评定价钱计费。

十、公积金借款偿贷工作能力核准规范

(一)核准目标。

贷款申人以及直系亲属。

(二)核准范畴。

1.单纯性公积金借款:对申的公积金房贷及其夫妇彼此个人征信报告中的未还清借款开展核准。

2.组合贷:对此次申组合贷的公积金房贷一部分及其夫妇彼此个人征信报告中的未还清借款(没有此次申的贷款银行一部分)开展核准。组合贷中贷款银行一部分偿贷工作能力由组合贷协作金融机构核准。

(三)核准规范。

核准的累计月最低还款额不可超出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累计月收入的60%。

(四)对个人征信报告汇报中的借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和贷款担保涉及到的还款工作能力核准。

1.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出示已有资金证明(房地产、存款单、投资理财等),且出示财产使用价值为其贷款额和贷款担保额度的二倍及之上的,应予评定。

2.贷款申人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余额,可依据具体额度评定。

十一、实行時间

本《通知》自今年5月9日起宣布执行,有效期限至2030年5月8日。

始行《通知》执行生效日,《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青住金规〔2018〕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查标准的通知》(青住金规〔2018〕16号)、《有关发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合理的通告》(青住金规〔2019〕2号)另外废除。之前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标准。

青岛公积金管理处

今年四月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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