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借款实施细则

蚌埠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借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用我区平稳学生就业的入城流动人口和个体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改进家中定居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和《蚌埠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蚌房金【2018】36号),融合我区公积金管理方面具体,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所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借款(下称“灵活就业人员借款”),就是指在我区(含管辖三县)一切正常存缴公积金的具备平稳学生就业、平稳收益的入城流动人口和个体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区城区及管辖三县县里选购自住产品住宅时,向我区公积金管理处(下称“公积金管理”)申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房贷。

第三条  贷款程序  申“灵活就业人员借款”,应合乎我区现行标准公积金借款的有关要求,并另外合乎下列标准:

1、申人属蚌埠市户口,是所买住宅的产权年限人;

2、申人到我区按月持续存缴公积金一年之上(含),且申借款时帐户情况一切正常,无未交情况;

3、申人到我区按月持续交纳社保(包含养老服务、医保)一年(含)之上,且申借款前无未交情况;

4、申人所买住宅在其工作中地;

5、申人以及直系亲属未应用过公积金借款,或初次公积金借款已还清(含外地),为改进定居标准再度申公积金贷款购买一般自住产品住宅;

6、中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汇报显示信息,申人以及直系亲属无借款及透支卡持续3期或总计6期之上的毁约还贷纪录;

7、申人到我区具备平稳学生就业、平稳收益及还款借款等额本息贷款工作能力,自己及直系亲属沒有并未结清的危害借款还款的别的负债,总债务月最低还款额不超过家中月收入的50%(灵活就业人员的收益审批正常情况下以社保缴纳数量为标准);

8、推行我区公积金借款认同的合同类型。

第四条  贷款额、限期、年利率

(一)贷款额。

灵活就业人员夫妇彼此均在我区存缴公积金,最大贷款额二十万元;仅一方(或单身男女)在我区存缴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十万元。申人到我区由企业集中化存缴公积金的员工,直系亲属在我市属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公积金的,最大贷款额依照我区单员工最大信用额度加十万元核准,现阶段最大三十万元。

每笔公积金贷款额核准,正常情况下依照不高过申人或其夫妇彼此公积金余额之和的10倍,且不高过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最高信用额度。贷款人公积金借款不能付款购房的钱的,可另外申公积金组合贷。

(二)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由管理处依据贷款人的申,融合贷款额、还款借款工作能力、贷款人的年纪和二手住宅的完工時间明确,并合乎以下限期限定标准:

1、选购在建产品住宅、经济发展可用住宅的,最多贷款年限三十年;

2、选购二手住宅的,最多贷款年限二十年,且贷款期限加房子完工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3、借款到期还款日男士不超过65周岁以上,女士不超过60周岁以上,且不超过所述要求的最多贷款期限;

4、组合贷中的商业服务贷款年限与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致。

(三)银行贷款利率。公积金借款实行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积金银行贷款利率。组合贷中商业服务银行贷款利率按中央人民银行要求的什么是商业本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

第五条  申原材料

1、《蚌埠市住房公积金借款申审批表》(申请办理对话框当场复印);

2、申人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情况证实;

3、经房产管理行政机关办理备案的买房合同及购房的钱支付凭证;

4、近期一年的我区城镇居民社保缴纳凭据;

5、申人从事企业或工作中地有关部门出示的从事证实, 近6个月存款纪录(水流),个体户另出示《营业执照》;

6、申人以及直系亲属的个人征信汇报(根据中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寻复印);

7、《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附注,当场填好),并出示在我区工作中定居的爸爸妈妈或儿女以及他直系亲属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信息;

8、管理处或委托借款金融机构必须的别的有关原材料。

第六条  贷款程序

申人按本要求第五条出示所需原材料,向我区公积金管理处业务流程经办人员营业网点(下称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开展申,参考我区存缴员工贷款程序解决。

第七条   别的

应用公积金房贷的,借款期内应再次执行住宅公积金缴存责任,准时全额还款公积金借款等额本息贷款;不按时执行住宅公积金缴存责任的,持续3个月(含)或总计达6个月未按月全额还款公积金借款等额本息贷款的,公积金管理处或其授权委托的借款金融机构有权利提早取回公积金房贷或按当期银行业本人住房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并将毁约信息内容递交中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媒体曝光。

第八条  本要求自下发生效日实施,由蚌埠市公积金管理处承担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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