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住楼公积金信用贷款申请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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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商住楼公积金信用贷款申请办理指引

申标准

1、贷款申人具备合理合法合理的身份证件。

2、贷款申人正常持续全额存缴个人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3、具备稳定性的资金收益,并有还款借款等额本息贷款工作能力。

4、具备合乎法律法规的买房合同(协议书)。

5、具备要求的房子总工程款一定百分比的首付款资产。

6、允许依照社保中心认同的合同类型给予贷款担保。

7、个人征信优良纪录。

8、归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评定为选购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不予以借款:①员工家中有2套及以上住宅;②员工家中已采用过2次公积金房贷③员工家中有一套住宅,应用过一次公积金房贷,但非同一套住宅。

申原材料

1、贷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还款人(另一半)身份证原件;

3、贷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另一半)户籍正本;

4、贷款人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正本;

5、联网报备的商住楼买房合同件1份;

6、首付发票正本;

7、贷款人最近一寸免冠照片1张,共同还款人1张;

8、贷款人6分简体字方章1枚;

9、贷款人当地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的一类储蓄卡正本。

若有下列标准还需给予:

1、外地员工给予最近《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正本及存缴个人公积金12个月水流,存缴地房产单位开具的房产信息证实。

2、国家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副高职称以上女工给予盖公司章的任命通知/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