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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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股东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示內容不会有一切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要忽略,并对其主要内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本公司”)各自于2021年4月26日及2021年5月28日举办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及2020年本年度股东会,决议根据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21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允许企业及属下企业向各金融企业、向各有权利监管部门递交的及其海外发售的、单项工程融资金额在企业近期一期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40%之内的授信额度/贷款事宜及其发售股权融资专用工具事宜,受权企业高管审核。以上受权有效期限自提案经企业2020年本年度股东会决议根据生效日12个月内合理(有关公示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前不久,企业附设企业广汇宝信汽车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本企业拥有其67.7%的股份,为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号“01293.HK”)做为借款方与好几家金融机构构成的银团(在其中东亚银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做为全世界总融洽行,东亚银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支行做为委派带头分配记账行,中信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支行和广发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支行做为带头分配行,民生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支行做为分配行,东亚银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做为借款代理行及贷款担保代理行)签定了融资协议。以上银团将为广汇宝信汽车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额度为13,000万美金的借款(总额度可由贷款人依据融资协议上涨至较多28,000万美金)。借款资产将用以还款原有负债及一般企业主要用途等,自融资协议签定生效日7个月内能够获取,贷款年限为自初次提现之日起36个月。本公司将为本次银团事宜给予连带担保责任(此次给予的贷款担保(包含对于上涨后的借款总额度的贷款担保)在2020年本年度股东会决议根据的、受权老总审核的贷款担保范围内,且早已由老总审核根据)。

此次获得银团将有益于加强企业流通性管理方法,有益于提升债权债务构造,合乎企业稳健经营发展趋势的必须。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2年3月5日

来源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