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开展与湖南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 时间:2022-09-09 09:04:03 浏览:209 异地 住房公积金 缴存 贷款 公积金贷款 湖南 房 赣州市 据悉,9月1日起,赣州市开展与湖南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 在现行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增加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 即湖南长沙等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赣州市缴存职工在湖南长沙等5个城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