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买住房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限制

据悉,滁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自2022年7月13日起,对下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

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买住房不得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限制。

3、缴存人家庭再次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4、职工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5、其他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滁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可在滁州市申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