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据悉,合肥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