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起 攀枝花市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据悉,自2022年11月4日起,攀枝花市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1、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

2、第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4、对拟贷款家庭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已存在两次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贷款。

攀枝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依据拟贷款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居室与厨房、厕所等配套建设的住宅,下同)数量进行认定。

市公积金中心通过攀枝花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对拟贷款家庭住房登记记录进行查询。

首套房:拟贷款家庭未登记有其它成套住房,拟贷款所购房屋为首套房。

第二套房:拟贷款家庭已登记有另一套成套住房,拟贷款所购房屋为第二套房。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拟贷款家庭已登记有另外两套及以上成套住房,拟贷款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