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衡阳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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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衡阳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一、2022年10月1日起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调后利率执行,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不变。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尚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经录入业务系统的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的,按下调后利率执行,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不变。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仍执行原利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