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恩施州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有关精神,自2022年10月1日起,恩施州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2、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已申或已发放贷款,不需重新签订合同,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利率。

来源: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