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自2023年3月6日起,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仅适用于在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1、符合条件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多子女家庭的缴存人及其共有人,在贵港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5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2、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人数,符合条件申贵港市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200元/月(即1400元/月);符合条件申我市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400元/月(即1600元/月)。

3、多子女家庭的缴存人申享受本政策的,在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所需申材料外,需提供缴存人各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