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资源规划局:疫情防控期间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 时间:2020-02-12 21:29:18 浏览:942 疫情 西安市 可按 通知 合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称,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