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信披违规 首批科创板公司容百科技、杭可科技遭罚 相关中介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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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下午,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百科(688005.SH)、杭可科技(688006.SH)公告,因招股书信披存在问题收到监管措施决定。

  近日,证监会披露6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涉容百科技(688005.SH)、杭可科技(688006.SH)招股书信披违规,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遭“点名”。

  据悉,上述违规事项与去年末比克动力债务危机有关,多家上市公司曾受到牵连。

  根据处罚结果,证监会决定采取在1年内不接受容百科技杭可科技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限制了公开发行,想做定增还是可以的,但毕竟还是有所限制,在注册制下这种处罚会成为常态。”

  容百科技“隐瞒”回款情况

  根据证监会通报,容百科技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信披问题。

  首先,未充分披露比克动力信用风险大幅增加情况。容百科技于2019年7月1日起将比克动力信用额度调整为0,但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7月16日)中未披露该事项并充分提示风险。

  同时,未披露比克动力“回款”的实质为以自身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偿还逾期应收账款。

  容百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截至2019年6月25日,比克动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电汇合计回款金额为1.06亿元,回款比例约为49%”。而实际上在上述还款中,比克动力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总计7002.84万元,占总回款的66.30%,容百科技未披露回款是以自身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为主的情况。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对容百科技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倪国君、何林飞事涉其中,由于在执业中存在问题,未准确说明比克动力主要回款实质为自身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未能关注到容百科技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不准确的情况,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国君、何林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傅毅清、王东晖亦因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合同执行、应收票据兑付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杭可科技预付款“不实”

  证监会认为杭可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披中同样存在问题。

  首先,未披露暂停执行合同情况及可能由此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相关预付款披露有误。2018年12月,比克动力暂停四期项目合同,招股说明书未予披露,且比克动力四期合同预付款合计1600万元,占合同金额比例为15%,与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合同预付款30%不一致。

  同时,未披露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况。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比克动力共12笔商业承兑汇票、合计11692.7万元到期未能承兑,其中4460万元已通过电汇等支付,其余7232.7万元尚未支付,上述情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不符。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对杭可科技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的审计机构同样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赵丽、金东伟,证监会认定执业中存在问题,未披露暂停执行合同情况且披露的收款进度与实际不符,同时未充分披露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风险且未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证监会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丽、金东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信证券保代高若阳、徐欣因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客户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遭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比克动力债务危机后续

  资料显示,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成立于2005年,公司总部位于广东深圳,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位于河南郑州。深圳比克及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动力”)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电动汽车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比克动力的装机量长期位列国内动力锂电池厂商前十。

  但在2019年比克动力的经营状况急转直下,根据相关公告,2019年上半年比克动力仅实现营收8.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2.23亿元下降31.34%;净利润方面更是由盈转亏,为-0.84亿元。

  2019年10月,比克电池在公众号披露众泰汽车拖欠其货款6.21亿元,疑陷入经营危机,此后长信科技(300088.SZ)、中利集团(002309.SZ)、当升科技(300073.SZ)、杭可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先后因此计提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