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牛市起步 四大骗局必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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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国际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不法分子借用投资者的恐慌与侥幸心理,开展非法证券咨询等活动,无视金融消费者知情、财产安全等权益,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由于不法团伙精于伪装,套路太深,投资者防不胜防。为了帮助投资者躲开陷阱,避免上当受骗,巨丰投顾在这里为您梳理不法团伙经常使用的四大套路。

套路一、窃取客户信息假冒合法经营机构行骗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巨丰投顾)频频收到客户与员工举报:有不法团伙非法窃取巨丰客户信息,冒充巨丰投顾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短信等等多种渠道密集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给客户和投资者带来极大困扰。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团伙能够直呼其名,了解购买产品服务及服务花费金额,当不法分子跟客户沟通时,具有非常强的欺骗性。说明不法分子采用黑客手段,窃取了包括重要成交客户信息在内的公司商业机密,尽管公司做了数据库加密等多重安全手段,但不法“黑客”进行了不择手段的攻击,并将获得的客户信息出售给非法机构进行欺诈。

相关法律依据: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巨丰投顾提示:请大家一定注意,谨防165、167、170、171、177等开头的网络虚拟号码进行诈骗!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微信等发出的荐股等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要抵制保证收益诱惑、拒绝对私转账。

套路二、免费提供解套计划

不法团伙手法多样,假冒巨丰投顾骗取客户信任,以巨丰名义拉客户进所谓的“擒牛猎庄”群,提供免费“解套”计划、保证收益10%的牛股、 “早间三只金股” 等业务。此外还谎称受机构或本司委托,以挽回亏损、退还服务费等为由,引诱客户,以达到诈取客户钱财的目的。不法团伙还冒充巨丰投顾名义大规模发布免费诊股订阅服务短信。

作案手法剖析:开展非法证券活动,通过欺诈投资者获利,是不法分子的主要目标。从客户反馈信息来看,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巨丰的客户信息后,往往需要对巨丰客户进行营销和欺诈,引导客户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有的要求“入金炒币”,有的让参与虚拟盘交易,做原油期货交易,有的要求打款到私人账户等等。

巨丰投顾提示:投资者要抵制保证收益诱惑、拒绝对私转账。

套路三、以 “维权收费”、“恶意投诉”、“补款退赔”等名义进行多次行骗

今年以来,巨丰投顾客服中心收到多起投诉事件。一些不法分子在窃取客户相关信息后,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客户取得联系,谎称受机构或本司委托,以挽回亏损、退还服务费等为由,引诱客户;还怂恿或冒充消费者向行业协会投诉,并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诱导购买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让客户资产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部分迎合此类行骗行为的客户,一时的贪图小利助长了不法团伙的嚣张气焰,最终给自身和家人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不法团伙假冒律师、维权专员,编造虚假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不法分子除了假借巨丰名义,还有以假借“维权专员”、“律师”名义,以帮客户索取或追回损失等为名,进行“分成”30%及以上的恶意网络欺凌。通过编造“巨丰投顾客户巨亏”假消息、代客维权成功的“维权专员”、“律师”,通过发布水贴,做网络SEO 优化,使搜索“陕西巨丰”或“巨丰投顾”等关键词,使其水贴搜索结果靠前,不断在网上造谣、侵犯巨丰商誉。2月来,巨丰投顾客服中心已接到多起投诉,有客户轻信谣言被骗,被收取高额手续费后再也无法联系上所谓的维权专员!假律师甚至引诱客户进行高风险的投资理财行为,套路太深!

作案手法剖析:谣言止于智者,巨丰投顾不承诺和保证收益,更不存在联系不上公司的情况。不法团伙最终目的是诈取客户钱财,投资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切勿相信不明人员的说辞,不要委托他人办理投诉、退费和其他事项,切勿向不明人员支付任何资金,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向证监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巨丰投顾警告:对编造“巨丰投顾客户巨亏”假消息、代客维权成功的“维权专员”、“律师”们应立即停止造谣、停止侵犯巨丰投顾商誉、停止高额分成等一切不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此类文章、向巨丰投顾书面道歉、在所涉渠道发布澄清公告,保证不再传播此类内容等。巨丰会联系互联网法院及公证部门对涉及诽谤、恶意诋毁、张冠李戴的不实陈述内容截屏做出公证,并保留向不良商家、平台做出维权的权利。

套路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免费荐股”广告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不法团伙的欺骗性从单纯假冒巨丰,转为假冒与巨丰有合作的知名券商。2019 年 10 月,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反馈,客户频繁收到自称是“银河证券”的,“巨丰投顾”之前给客户推荐的股票不好,所以“巨丰投顾”委托他们“银河证券”给客户提供服务;他们的“李明诚”老师,具有良好的实战绩效等等;有的表述为:“银河证券”跟“巨丰投顾”合作搞了个活动,现在免费给客户推荐个股。

范某在电视上看到某股评节目,股评“专家”称“要想免费获取涨停股票,赶快拨打节目下方的热线电话”。范某拨打了该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姐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公司炒股的骄人业绩以及跟着公司专家炒股可以达到的收益,声称只要交纳会员费后,就能为其推荐涨停股票”。范某抵挡不了该公司持续不断的电话攻势,想先交几千元碰碰运气,于是给该公司汇了4000元会费,刚开始,公司推荐的股票确实像预测的一样连拉两个涨停,但没想到从第3天开始便一路下跌,比自己操作亏得更厉害。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分子发布“免费荐股”广告的目的是诱骗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在获取投资者的联系方式之后便展开强有力的电话攻势,反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骗取服务费。

巨丰投顾提醒: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推荐黑马、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

巨丰投顾: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与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相关的条款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巨丰投顾:打击假冒律师、维权专员,编造虚假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严惩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黑恶势力犯罪

4、对通过发布、删除负面或虚假信息,发送侮辱性信息、图片,以及利用信息、电话骚扰等方式,威胁、要挟、恐吓、滋扰他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应当准确认定,依法严惩。

5、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

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6、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

处罚。

7、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巨丰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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