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满月 首月出口货值逾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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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是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川运行一个月。昨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川启动首月里,企业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清单、报关单7413票,货值1827.74万元,试点运行状况良好。

  据介绍,从试点运行一个月来看,出口商品包括服装、玩具、饰品、日用品等,主要通过空运批量出口到美国、以色列、英国、德国、泰国、波兰等国家(地区)的企业和海外仓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者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自今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据了解,成都海关为试点企业推出简化申报、一体化通关、优先查验等便利措施,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缩短了通关时间、节约了物流成本

  昨日,成都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宋宇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川运行后,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可结合自营海外仓,享受到针对电商类客户提供更丰富的监管模式,同时也吸引更多外地客户在川开展B2B出口业务,对中国品牌出海产品落地销售等都会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