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海淘”将更快!国际邮递物品“补充申报”上线 详细操作流程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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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重庆海关获悉,近日,重庆邮局海关金关二期邮递物品管理子系统和邮政的代征税系统一并全面上线,标志着进境邮件进口税核征将由“人工粗放型”转向“电子精细化”管理。针对近期市民对“补充申报”的操作问题,邮局海关进行了集中答疑。

  据了解,系统上线后,进境邮件的进口税税款核定将转变为“收件人对邮件内件信息补充申报→现场海关关员审核并反馈”的模式,收件人在网上即可对自己的邮件信息进行补充申报,大大便利了个人邮件通关,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补充申报”具体怎么操作?重庆邮局海关介绍,首先要判断是否需要补充申报,当手机收到来自11183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时,代表该邮件已经进入海关监管仓库且处于待补充申报状态,即需要对该邮件的内件信息进行补充申报。

  怎样进入补充申报界面?目前有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线上方式申报,其中手机端可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关注公众号,找到城市服务政务→邮政代征税→补充申报。另外,还可以在微信支付→城市服务→政务综合(税务)→境外邮件申报缴税。电脑端则点击登录短信提示网址操作。

  如何进行补充申报?在上传身份资料后,填报内件信息,并上传购物凭证照片,确认信息齐全无误后点击下方“生成委托书”,在同意委托书内容后点击“同意提交申请”,补充申报就成功了。之后,邮政将推送你的申报信息给海关,海关将在第一时间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新闻多一点】

  1、如果我的包裹内物品总价值超过1000人民币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因此,若您的包裹总价值超过限值要求,请您办理退运或者货物通关手续

  2、我的包裹需要缴纳多少税款呢?

  计征税费=物品价值*税率。不同物品征税的税率不同,具体的征税税率请您参照海关总署2019年63号公告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另外,税款总额在50元以下的,免于征收。

  3、如何区分高档化妆品(洗护用品)和普通化妆品(洗护用品)呢?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63号公告规定,高档化妆品(洗护用品)的税率为50%,普通化妆品(洗护用品)的税率为20%。以面霜为例,面霜的完税价格为200元/瓶,当您购买的面霜价格≥10元/毫升时,则认定为高档护肤品,税率为50%;若面霜购买价格<10元/毫升时,则是普通护肤品,税率为20%。

  4、为什么我购买了一瓶价值200元的精华液,却要按照300元的完税价格来征税呢?

  参照《完税价格表》,精华液的完税价格为300元/瓶。若是您的精华液价格少于150元(完税价格的1/2以下),或者多于600元(完税价格的2倍以上),则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征税;否则,均需按照《完税价格表》中列明的完税价格征税。

  5、在网上补充申报需要缴纳60元邮政代办费吗?

  补充申报环节不会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