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抬头,请务必看看这7个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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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问一下发票抬头是分公司的,能在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1、若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2、若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不是由总公司统一汇总核算,而是由分公司在注册地申报。那么分公司抬头的发票就不能在总公司税前扣除。

问题二

个人名字抬头的医药费发票,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若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

条件一:须是公司的职工。

条件二: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

条件三:单位没有实行医疗统筹。

问题三

开具的单位名称抬头不全或者错误的发票,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发票抬头错误,属于填写不规范的发票,该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四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问题五

个人抬头的火车票,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个人抬头的火车票可以税前扣除,当然与经营相关。

问题六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公司抬头没有税号,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问题七

由于公司还没有注册下来,取得的发票只是股东或者投资人个人抬头,能在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

可以计入公司开办费,按照规定来税前扣除。

来源:税库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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