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最低收益 前海领秀基金及其董事长吃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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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领秀”)及其董事长王召被深圳市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而监管原因均与承诺最低收益相关。

  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前海领秀成立于2015年10月,主营业务为受托管理股投资基金(非公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监管信息显示,前海领秀在其联金瑞莱-稳盈2号基金(以下简称“稳盈2号”)的宣传推介材料中使用“按月分配”“按月结算、到期赎回”等文字表述。

  另外稳盈2号的基金合同约定了目标年化收益率及收益分配方案,实际运作中每月按基金合同投资者支付收益,构成承诺最低收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王召作为前海领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深圳市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前海领秀及其董事长王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承诺最低收益一直是私募基金行业所禁止的违规行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此外前海领秀还于2019年卷入诉讼纠纷,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其于2019年2次被法院裁定冻结财产,被冻结金额合计300万元。

(原标题:资本动态 | 承诺最低收益,前海领秀基金及其董事长吃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