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新版基金业务办事指南 增加ETF三种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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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发布《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增加ETF三种子类型:跨市场股票ETF(跨沪深港)、跨沪深债券ETF、商品期货ETF;调整ETF、LOF发行、上市业务受理时间,并更新业务流程

  关于发布《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上证函〔2020〕929号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开发、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工作程序,明确各市场参与机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等规则,本所对《基金业务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要求办理本所基金业务。本所于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18年版)》同时废止。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基金业务办事指南版本说明

版本号发起部门操作日期说明
V1.0基金业务部创建2012年6月根据基金法律法规及上交所基金业务规则,ETF一站式服务指南等材料汇编。
V1.1产品开发部修订2013年11月修订基金业务主办部门名称及对应服务人员。
V1.2基金业务部修订2014年7月修订基金业务主办部门名称及对应业务服务人员;修订部门模板内容。
V2.0产品创新中心修订2018年10月修订基金业务主办部门名称及对应业务服务人员;增加基金代码和基金简称分配规范;修订ETF发行上市等相关业务服务内容,增加网上填报内容;增加LOF发行上市等相关业务服务内容;修订产品开发及变更相关内容;增加基金监管相关内容;修订业务申请模板内容;删除综合业务部分。
V2.1产品创新中心修订2020年4月材料报送以电子形式申请材料为主,取消部分纸质材料报送;删除代办券商跨市场ETF净赎申购度管理内容;完善并更新基金产品开发、基金监管章节相关内容;增加ETF三种子类型:跨市场股票ETF(跨沪深港)、跨沪深债券ETF、商品期货ETF;删除ETF联接基金申赎权限申请流程,加入特定机构投资者申赎权限申请、取消流程;更新代码申请、更名申请的业务办理流程;修订《产品创新中心基金产品证券代码和简称分配工作规范》;调整ETF、LOF发行、上市业务受理时间,并更新业务流程;增加ETF网上现金发行比例配售模式;完善和更新包括信息披露、上市费用缴纳等业务办理流程;更新相关附件。

  附件: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