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河北省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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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失业保险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可分为1520元、1432元、1344元、1264元四档标准,平均标准1390元,较现行标准增长380元,与全国平均标准(1392元)基本持平。

  据了解,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请领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申请为主,失业人员可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渠道申请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的取暖费、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