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门出手 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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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教育部官网发文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学校开展学生视力监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同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通知》明确,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提升近视防控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认证采信机制,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

  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多地曾出台政策加大视力检查工作力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多地前期已经部署近视防控工作,特别提到加大视力检查工作力度,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

  以北京市为例,该地先后出台《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针对校长、教师、医务人员、学生、家长、服务保障人员等群体,从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加强近视防控专题教育、落实视力日常监测、强化视力健康日常干预等10个方面,明确近视防控具体举措和要求。

  北京市要求,结合“双减”工作,指导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体育课和每天体育锻炼时间要求,将体育锻炼纳入学生家庭作业,健全学生各类比赛体系,做好体育锻炼“加法”。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每学期由学校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不少于2次的视力检测,建立视力健康状况筛查档案,及时向家长反馈视力检测结果,提醒家长及时带视力不良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矫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严格落实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制度,确保学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做一次眼保健操,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要求教师使用电子屏幕开展教学时长累计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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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