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T+0并非A股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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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金融委提出,要提升市场活跃度。由此,有人建议实施T+0,但据称监管层表态,T+0交易制度对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配套制度的完善要求都比较高,还需时间孕育。笔者比较认同监管层观点。

  在一些投资者看来,T+0的最大好处,就是当日可将盈利落袋为安、或及时纠错止损。但假若投资者当日买进一只股票,然后及时止盈或止损,谁敢肯定这个止盈或止损操作就是对的,若股价当日或次日又大幅上涨呢?

  说到底,T+0的“纠错”功能,只是一种表面上看似乎是“好”的功能,但其实对中小散户或是一种“坏”的功能,对多数人而言,频繁交易,可能错上加错。

  笔者举个自己的例子,港股有T+0交易机制,笔者也参与港股投资,但直到目前,也从来没有操作过一次T+0交易。有时买入某只港股后就下跌,感觉后悔买高了、内心有割肉止损冲动,但极力压制这种念头,往往次日或过几日股价又峰回路转,正是这种忍劲,将亏损单子变成盈利单子。忍劲的来源,是买入之前就研究基本面,一旦套牢,就准备做几年股东,靠分红回本。

  多数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设计有T+0交易机制,但绝非一些人所想象那样随意敞开、极度自由的T+0,而是有诸多限制,设计异常复杂。比如美股,简单点说,对总值少于2000美元的账户(也称现金账户)禁止日内回转交易;对总值在2000美元到25000美元之间的账户(也称融资融券账户),在5天之内给予3次T+0机会;对总值超过25000美元的账户(也称为回转交易账户),因频繁交易记录被定义为特殊账户,可一天之内无限次当日冲销。

  其它市场的T+0机制也各有特色,比如日本仅允许投资者每只股票当日T+0交易一次,泰国则要求投资者总成交金额不能超过保证金的4倍。在我国台湾,证券公司需对参与T+0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收益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其获利程度决定第二日的回转交易额度;若当日亏损达到日内回转交易额度的一半,T+0资格会被立即取消。

  总而言之,成熟市场对T+0一般都设有投资者门槛,对过度频繁回转交易也设置了一些限制,这些措施意在保护小散、防止过度交易给小散带来损失。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研究结果显示,美股七成以上的人在T+0交易中亏损,只有约一成的人能从中获利。

  当然,对于一些A股而言,投资者基于投机心理当日买入被套,若有T+0交易机制,投资者确实可利用这种机制及时割肉止损,但问题是,投资者为什么非得参与这种投机股炒作呢?

  无论什么交易制度,如果基于投机心理买入股票,散户都可能落入庄家或主力的圈套。T+1交易制度下主力有一套割韭菜技法,在T+0条件下同样会形成一套割韭菜技法,哪种情形割韭菜更容易,笔者认为是T+0机制,因为在这种机制下散户更容易频繁交易,人性两大弱点“贪婪”与“恐惧”更会让交易走形出错;再加上T+0机制下主力利用技术、资金等优势,高频交易等交易手法就将横空出世,散户的小米加步枪,焉能与主力的这个核炸弹相对抗?

  A股市场的当务之急,并不是改革交易制度,投资者急于实施T+0,也是因为有些上市公司缺乏投资价值,股票甚至不敢拿过夜,对此必须打牢资本市场的根基、全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同时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让股票充分体现投资功能而非投机功能,由此才能增强投资者与股票的黏性。

  当然,在A股小范围试点T+0也未尝不可,可规定参与T+0投资者,需在A股有5年以上交易经验、且取得一定的投资业绩。另外,也可采取抽签方式,从自愿报名但不符合上述门槛的散户中抽签,选取一些散户参与T+0,然后以一段时间交易业绩向整个市场现身说法,看看T+0机制对散户是否友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