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下调近七成 长亮科技财务大调整遭监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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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亮科技(300348.SZ)收到问询函,要求其补充说明报告存货结转成本的比例,并结合收入构成情况,说明收入变化与应收账款、存货变化的匹配性。

  长亮科技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亿元,同比下降19.31%,营业成本1.9亿元,同比下降35.9%,主要因“未拿到验收报告的成本计入存货”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营收、成本下降的同时,长亮科技归母净利润达到2684.58万元,同比增长209.82%。

  对此,长亮科技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的部分原因得益于各项成本费用的下降。公司从今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核算收入成本的方法不一致,因此2019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与2020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不具有可比性。因新收入准则“未拿到验收报告的成本计入存货”部分,相应的收入也并未确认,这部分对整体利润不存在影响。

  此外,按照新的新收入准则,长亮科技一再调整2020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数据,半年报显示,应收账款调减6.04亿元,而2019年末这一数据为9.12亿元。

  一位财务人士指出,如此将应收账款做少,可能是为了避税,也不排除粉饰报表的嫌疑。

  应收账款大幅下调

  天眼查信息显示,长亮科技主要为金融机构提供基于自研产品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业务模式主要分为解决方案咨询、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目前保险等诸多领域,公司开展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以及协议销售的方式进行。

  半年报显示,长亮科技自2020年1月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报表部分期初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银行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资产管理、证券、基金、数据进行调整。其中,应收账款调减6.04亿元,合同资产调增7169.04万元,存货调增3.54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5385.78万元,预收款项调减3459.89万元,合同负债调增3.59亿元,未分配利润调减4.29亿元。

  而长亮科技2020年一季报显示,合并报表中期初数中应收账款调减4.53亿元,合同资产调增260.78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4.30亿元。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长亮科技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说明半年度中再次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据的具体原因。

  对此,长亮科技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报过程中,对1月1日期初余额的调整进行了全面自查,并聘请会计师对由于采纳新收入准则对期初余额的调整执行了商定程序,并结合年审会计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调整。

  应收账款调减主要是因为定制化软件开发为按照客户需求提供的软件开发或升级服务,公司需对开发成果负责,成果交付时需客户进行验收。根据新收入准则,仅当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否则,公司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公司以原收入准则下编制的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为基础,核对相关合同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并检查是否取得经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对于不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且未在2019年12月31日由客户验收的合同,冲减对应应收账款及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

  此外,半年报显示,长亮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20亿元,同比下降19.31%,营业成本1.90亿元,同比下降35.9%,主要因“未拿到验收报告的成本计入存货”所致。

  长亮科技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11亿元,较期初增长1.3%,存货余额4.93亿元,较期初增长38.6%,其中“合同履约成本”4.91亿元,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监管部门要求长亮科技补充说明报告期存货结转成本的比例,并结合收入构成情况,说明收入变化与应收账款、存货变化的匹配性。

  对此,长亮科技回复表示,根据本期结转成本的金额占期初存货和本期发生成本之和的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转成本比例为28%。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9.73%,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5.90%,主要原因为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2019 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与2020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变动趋势与2019年末及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存货变动不具有可比性。

  存货变动是由于公司主要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平均开发周期约为18个月,仅当项目取得验收报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在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前,合同履约成本均作为存货。随着公司开发项目的增加,存货余额增加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不过,一位财务人士认为,一般应收账款减少的同时,坏账准备增加或存货增加。如此将应收账款做少,可能是为了避税,也不排除粉饰报表的嫌疑。应收账款的减少,意味着流动性增加,企业的应收账款越少越好,这样企业产生的坏账减少,资金周转加快。

  营运能力下降

  调整应收账款是否是为了粉饰报表尚不得而知,不过,未调整前,长亮科技的应收账款呈现较高增速。

  年报显示,2017~2019年年末,长亮科技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22亿元、6.82亿元、9.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57%、30.77%、33.63%,而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80亿元、10.87亿元、13.11亿元,同比增速仅分别为35.16%、23.63%、20.56%。长亮科技应收账款的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速。

  2017~2019年,长亮科技应收账款占比持续攀升59.31%、62.74%、69.57%。与此同时,长亮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不断攀升,2017~2019年,其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83天、199天、219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此种情况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长亮科技营运能力不断下降。

  2018年3月,长亮科技发布股票激励计划。据激励计划,长亮科技2018~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80%、120%。截至目前,长亮科技的被激励对象均完成了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684.58万元,同比增长209.82%。不过,长亮科技表示,公司从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核算收入成本的方法不一致,因此2019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与2020年半年度收入和成本不具有可比性。也就是说,净利润的增长也不具备可比性。

  此外,记者注意到,长亮科技2018~2019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6.82亿元、9.12亿元,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量为2.30亿元,与营业收入增量基本相同。

  上述财务人士表示,应收账款增量与营收增量基本相同存在通过放宽销售信用以实现股票激励业绩考核目标的可能性。不过,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现金流断裂、利润虚高、潜亏等风险,应收过高也可能为坏账计提埋下隐患

  对于应收账款增量与营收增量基本相同的原因等问题,长亮科技表示,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销售信用的方式,以实现其2019年的股票激励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在新收入准则条件下,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会大幅下降。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