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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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我市从10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标准

  根据省统一部署,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每月1520元,较现行每月970元至1090元的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失业保险金申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为主。失业人员通过“河北人社”APP申请,也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文章来源:唐山劳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