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时起荆州区所有镇村、社区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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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除预留应急通道外,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各封闭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禁止车辆出入。除警察、医护人员凭警官证、医师证、护士证出入,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环卫等基本民生保障的车辆和从业人员凭市区防控指挥部统一制作的通行证和工作证出行,就医凭医院有关证明出行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加强确诊(临床诊断)、疑似病例所在村组、小区、楼栋的封闭管理。被封闭管理的村组、小区、楼栋禁止村(居)民出入,所需生活用品由村、社区指定联络员负责,每2—3天集中下单代购配送一次。

  三、全区所有经批准营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按要求严格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工作。未经市区防控指挥部批准营业的经营场所,一律关闭,违者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关闭,从重处罚。

  四、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按照区指挥部要求,一律就地就近下沉到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村(社区),服从村(社区)统一管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五、全区所有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村(社区)都必须实行最严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对强行冲闯道路出入口、小区、楼栋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律从严从快严肃追责问责。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16日14:00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文章来源:荆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