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政收紧:首套住房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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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政策通知》,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条调整为:“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