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如何减缓 IPO带给市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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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要切实对IPO公司严格把关。一方面要严防“不差钱”公司上市融资,另一方面要防止IPO公司在募资问题上狮子大开口。其次是严控大盘股的发行及其融资。其三,优先安排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所属的实体经济企业发股上市。

  进入10月份,新股发行明显提速。尤其是本周(10月21日—10月25日),安排新股发行17家,其中14只科创板新股,2只创业板新股,1只沪市主板新股。如此密集发行,A股市场前所未有。考虑到新股大规模发行带给市场带来的压力,原定10月24日发行的浙商银行临时推迟到11月14日。

  浙商银行将发行日期推迟对于缓解本周的新股发行压力确实大有裨益。毕竟浙商银行是一只大盘股,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50亿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4.94元,按发行上限计算,浙商银行的募资金额高达125.97亿元,其募资额度超过本周新股募资总额的半壁江山。

  但这终究只能缓解一时之急,毕竟两周之后,浙商银行还是要发行,市场还是需要面对浙商银行发行带来的压力,如果新股发行仍然保持目前高速发行的节奏,届时市场同样需要承受较大的新股发行压力。因此,浙商银行在本周的推迟发行只是权宜之计。

  那么,在新股发行提速的背景下如何减缓新股发行带给市场的压力呢?这确实是当下的市场需要直面的一个现实问题。笔者以为,有这样几项措施可以供管理层作为参考。

  首先是要切实对IPO公司严格把关。一方面要严防“不差钱”公司上市融资,另一方面要防止IPO公司在募资问题上狮子大开口。

  最近在科创板有一个明显的案例,那就是传音控股。该公司于9月30日在科创板挂牌上市,上市募资28.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5亿元。然而,上市仅仅只有10个交易日,该公司于10月1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且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每笔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募资用于理财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2年之久。很显然,这是一家不差钱的公司。

  从国外成熟的市场来说,“不差钱”公司也是可以上市的,企业上市甚至可以不融资而直接安排老股上市。但A股市场的情况与国外成熟市场不同,A股的有限资源需要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不是用于老股东套现,或用于企业投资理财。

  其次是严控大盘股的发行及其融资。大盘股的发行由于其募资金额较大,因此带给市场的冲击也相对较大,毕竟一家大盘股的发行募资少则百亿,多则数百亿,发行一只大盘股相当于发行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小盘股。所以在新股发行提速,市场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有必要严控大盘股的发行。将大盘股的发行安排在发股压力较小的市场环境下,或者在行情较为火爆的时候。而在行情低迷,或市场发股压力较大时,尽量回避大盘股的发行。

  其三,优先安排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所属的实体经济企业发股上市,而对于非实体经济企业,在市场发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则应予以搁置。如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应搁置银行券商保险这类金融企业发股上市。毕竟金融业本身就应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因此更不应该在股市发股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安排其上市,与实体经济争夺上市资源。

  此外,从长远的角度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规范限售股问题。如目前的市场,一方面是新股发行压力很大,另一方面是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现也带给市场很大的压力。因此,新股发行必须对发行制度予以完善,避免新股发行成为限售股的生产机器。而按照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每只新股发行都会给市场带来数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限售股,如此一来,股市也就沦为了限售股的提款机。股市不仅要面对新股发行的压力,更要面对限售股套现的压力,这只会让市场进一步陷入困境,从而影响到新股发行的顺利进行。因此,为了新股发行长期顺利进行,也为了A股市场的长治久安,新股发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有必要尽快予以解决。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