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甘肃公积金管理处对本人购房贷款首套、二套房评定标准及贷款年利率开展调节

7月12日,新闻记者从甘肃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4月起,甘肃公积金管理处对本人购房贷款首套、二套房贷款评定标准及二套房贷款年利率开展调节。

甘肃公积金管理处有关责任人表达,现行政策调节后,贷款人及直系亲属无公积金借款纪录、中国人民银行本人个人征信记录无公积金房贷信息内容、当地住建单位的房产查询证实显示信息无房地产的,按首套审理。贷款人及直系亲属累计有一次已还清公积金房贷且无房地产备案的,或累计有一套房地产备案且无公积金房贷的,按二套房审理。管理中心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本人个人征信记录都有一次公积金房贷纪录,当地住建单位的房产查询证实显示信息有一套房地产,但均为同一套住宅的,按二套房审理。贷款人及直系亲属累计有2次及之上公积金房贷纪录 ,或累计有一次公积金房贷纪录和有一套非此笔借款所买房产备案的,或累计有两个及之上房地产备案的,再度申借款的,未予审理。

除此之外,最新政策对选购二套住宅申公积金借款推行差异化贷款政策。依照管理中心首套及二套房评定规范,对选购第二套住宅申公积金借款的,银行贷款利率推行上调,即在当期首套房公积金本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基本上上调10%,即五年下列(含五年)的年化利率为3.025%,五年之上的年化利率为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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