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监管局:理性借贷 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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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借贷,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理性消费,量入为出。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不计后果的盲目消费、盲目借贷行为。某些商家和网络借贷平台为营销目的过度宣扬的“借贷消费”“超前享受”“借贷追星”等行为不应提倡和效仿,过度借贷易导致资金断流,最终会使消费者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

2、合理发挥贷款产品作用,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等相关产品的息费价格、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合理使用贷款产品,树立负责任的金融意识,养成按时足额还款的习惯,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3、珍视个人信用,保持良好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消费者应主动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出现不良信息后及时还款,终止不良行为,后续注意按时还款、避免逾期,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4、谨防“征信修复”诈骗,远离非法代理维权。征信领域不存在“修复”、“洗白”等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修复不成反而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对征信记录存在疑问时,应咨询正规金融机构,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链接、不随意转账,远离“征信修复”代理维权,谨防落入骗局,“财”、“信”两失。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